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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新闻 → 离婚前的准备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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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前的准备工作
发表日期: 2013/3/30 13:18:19 阅读次数: 2364 查看权限: 普通新闻
    有人认为先提出离婚会使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,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.这种想法是错误的,也没有法律依据。诉讼中的主动与被动取决于证据的收集、法律的运用以及诉讼技巧和经验.这种误解常常导致双方都不愿主动提起离婚诉讼,长期处于冷战当中,很多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处于"植物人"状态。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。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,"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"是离婚的法定条件。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和生活。这与婚外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因此证明对方有婚外情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。
     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,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。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,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。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:其一,相关证据的收集,其二,家庭财产的保护。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: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,或到人民法院判决调解办理,目前,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N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。夫妻离婚的痛苦必然殃及孩子的心灵,我们认为,在夫妻决定离婚后,在尽量不影响孩子学习、生活的前提下,引导其慢慢接受这个事实。近几年来,因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程度的变化,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、新问题,导致离婚诉讼案件逐年增多,关心离婚诉讼的人们也越来越多,因离婚诉讼属于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,我国法律作出了一些特别规定,作为一名律师有必要对其进行广泛的宣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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