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外情和婚外性,这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词了。隔三岔五就会有朋友告诉你这样或者那样的婚外故事。肇事的总是男人,受伤的总是女人,情节永远如出一辙。近来有学者对上海市婚外情和第三者插足导致的离婚进行分析。结果表明,原告为女性的占60%以上,并且在因婚外情而离婚的人中,51%的男人都存在婚前性行为。如前所说,情人与第三者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,特别是第三者,情况更为复杂。因此,在如何认识和对待上,人们存在着分歧,甚至在对其概念的理解上也不一致。一种意见认为:凡与已婚夫妇一方谈情说爱,并进而发生性行为的人,都是第三者。另一种意见则认为:凡与已婚夫妇的一方有通奸关系或虽无通奸行为但有暧昧关系,并导致对方离婚,造成其家庭破裂的,才是第三者。作为情人,通常在两种情况下使用:一是处在恋爱期间未婚的男女之间,可以互称情人。在情人节期间,互送礼物以示爱意。在这里,情人是很动听、很纯洁的字眼,其心中充满着对对方的倾慕,充满着渴望对方成为自身终身伴侣的强烈情感,是一种真正的爱情,其正常发展的必然结果便是缔结婚姻、组建家庭。从亲密的恋人,到恩爱的夫妻。步入婚姻的女人都以为自己找到了幸福的港湾,身边的爱人就是陪她一起慢慢变老的人。在爱的摇篮里做着幸福美梦的妻,怎会轻易相信身边的男人会移情别恋呢?几乎所有女人在得到这个消息时,都会觉得不可置信,或者是根本不愿意相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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