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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新闻 → 以下情形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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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情形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
发表日期: 2013/5/18 11:16:54 阅读次数: 2834 查看权限: 普通新闻

(1)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;

(2)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,但对子女抚养、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、财产分割、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;

(3)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;

(4)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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